轉載自:廣東日報
本報東莞訊 以幫助女學員 “突破” 心理障礙為借口,欺騙、脅迫女子發生性關係。東莞長安鎮一名僅有初中文化的男子,借開展美容產品營銷業務培訓的機會,以 “突破” 為名強姦了 9 名女學員。
近日,男子盧禹安被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據悉,該案件將在不久後進行二審的庭審。
“禽獸培訓導師” 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有培訓業內人士指出,女學員輕易受騙,與她們急功近利的心態有關。
“禽獸” 培訓師稱
敢 “突破” 才能提高水平
據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介紹,盧禹安現年 45 歲,僅有初中文化,曾是某美容產品加盟的代理商,直銷該公司的產品。
從 2009 年 8 月份開始,盧禹安分別在外地以及東莞市長安鎮自行舉辦某美容產品營銷業務培訓班。培訓期間,盧禹安以幫助女學員 “突破心理障礙” 為借口,將女學員叫到其房間內單獨相處,並声稱只有在其面前脫光衣服,甚至與其發生性關係後,才能 “突破” 不敢與陌生人溝通的心理障礙,從而提高營銷業務水平。
盧禹安使用類似的方法先後與馬某梅等 9 名被害人發生了性關係。作案地點多在長安鎮鹹西社區的一家美容院內,有時也會在盧禹安自己的出租屋內。盧禹安還用手機拍下 3 名被害人的裸照,以此作為要挾,相繼實施第二或第三次姦淫。更誇張的是,受害人中還有一名女學員的丈夫也在同一個班培訓,盧禹安竟連她也沒有放過。
根據多名受害人供述,盧禹安作案時都稱 “不是想要你的人(身體),而是想幫你突破,練練你的膽子”。事發後,盧禹安還叫她們不要告訴別人,說每個人的 “突破” 方法都有所不同,無需互相比較。不少受害人也自稱,因害怕會影響自己的聲譽就沒有說出去。
一審判決:
培訓導師獲刑 11 年
2009 年 12 月 1 日 2 時許,曾某秋等受害者醒悟後報警。公安機關在長安沙頭社區金寶廠附近的出租屋將盧禹安抓獲,當場繳獲存有被害人裸照的手機。
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盧禹安提出涉案被害人都是自願與他發生性關係的辯解。法院均未予採信。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盧禹安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欺騙、脅迫等手段與多名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 11 年,剝奪政治權利 1 年。
如此 “突破”
“罵” 男學員 “睡” 女學員
盧禹安在案件審理時供稱,他開辦的培訓班的主要目的,就是指導學員如何認識陌生人並向陌生人推銷產品。
盧禹安會在一天學習後進行總結,列出需要 “突破” 的學員名單。培訓班的 “總領隊” 每天帶一個需要 “突破” 的學員到美容店進行 “突破”。
對男、女學員的突破方法自然有所不同。男學員的 “突破” 方式主要就是不停地痛罵,盧禹安會罵男學員 “沒點膽量和陌生人講話”、“沒本事賺錢養家” 甚至 “沒出息”。
對女學員就不同了,對女學員的 “突破” 方式會分三個步驟,第一步是讓學員在他面前穿三點式,第二步是在他面前脫光衣服,最後一步是和他發生性關係。
一名培訓班的男學員作證時表示,盧禹安在上課的時候公開說過,如果有學員不敢和陌生人說話就要到他的住處進行 “突破”,而 “突破” 的方法是 “睡覺”。
除了與女學員發生性關係,盧禹安還要求學員們購買書籍、光碟,從中賺取費用。據他供認,三期培訓他一共賺取了 7000~8000 元。
擦亮眼睛:
培訓前先看機構資質
培訓業內人士和經辦此案的檢察官建議:培訓前首先要看培訓機構的資質,是否有國家工商部門、勞動部門等頒發的許可牌照。國家職業指導師余甲建議,準學員要盡量走訪一下待選培訓機構的前學員,通過前學員對這些培訓機構有個全面的了解,避免上當受騙。東莞智通人才培訓中心經理徐斌則建議學員應該盡量避免與老師單獨相處。
現象探因:
女學員缺乏良好的職業規劃
從宋山木到黃波,再到盧禹安,為何職業培訓機構類似的性侵犯案件最近頻繁發生呢?
厚街人力資源市場的國家職業指導師余甲認為,“現在很多年輕的女生很浮躁,急功近利,總希望快速成功,同時又普遍缺乏良好的職業規劃,這些‘禽獸培訓導師’就是抓住了女學員的這種心理,迎合了她們的心理,所以才會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他呼籲政府部門應該進一步加強對培訓機構行業的監管,將這些害人、騙人的培訓機構清除掉,同時也能淨化整個培訓機構行業的環境。